学者学圣人,不过是去人欲而存天理耳,犹炼金而求其足色(学圣人,则其师若友,必学圣人者翻译)
一、去人欲而存天理是谁说的?
王阳明说:“去人欲,存天理。”也说:人欲即天理。
人欲与人需(天理)是两个意思,人欲是过度的欲望(贪嗔痴之类),人需是正常的欲望(吃饭,睡觉)。
二、存天理灭人欲的影响?
存天理 灭人欲——理学的形成
两宋时期,学术思想界出现了一种以「理学」着称的学派。理学是佛教、道教思想渗透到儒家哲学以后出现的一个新儒家学派。自汉武帝「独尊儒术」以后,孔孟之道独霸学坛,由汉至唐经学都颇发达。但汉儒治经偏于考据,流于破碎;唐儒则重于注疏,过于支离。随着儒、佛、道之互相渗透,宋儒不屑拘泥于旧经,便以阐释义理为主,使之发展为新儒学,故称理学,亦名道学或宋学。
“存天理,灭人欲”
理学的初创者为北宋的周敦颐,而发扬光大者是程颢、程颐两兄弟以及南宋的朱熹。程颢字伯淳,程颐字正叔,洛阳人。二人同师于周敦颐。周敦颐提出「无极」是宇宙之根源,而二程则更进一步提出「理」是天下万物之本。但程颢注重内心修养,后为南宋陆九渊所承。程颐主张格物致知,并提出「去人欲,存天理」,宣扬「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其主张由南宋的朱熹所祖循,并称为「程朱之学」。
周敦颐素来被看作是理学的开山祖师。所谓宋明理学的主题即“心性义理”的提出主要还是周敦颐的贡献。
所谓"心性义理"主要是指性命道德问题,它既是宋明儒学的主题,也是整个儒学史上一直争论不休的问题。最早提出这一问题的是孟子和乃师子思,但限于当时的历史条件,他们并没有就这些问题展开充分的论证。此后的一些儒者如苟子、董仲舒、扬雄、韩愈等,虽不同程度地提出各种说法,但由于主要停留在儒学淑世淑人的教化目的上,因而只能触及人性的善恶层面,而不可能具有本体的意义。只是到了佛教传入中土后,一些佛教徒为了解决佛性问题,才开始借用儒学的心性术语,从而使心性义理问题具有本体的意义。因而从这个意义上说是周敦颐重提心性义理之学且得到宋儒的赞赏与支持,其思想资源主要是来源于佛教的启示,是数百年来儒佛冲突的真正化解。
说起宋明理学,最著名的道学家当推朱熹,而最具代表性的道学观念是他的“革尽人欲,复尽天理”。?
朱熹,字符晦,别称紫阳,是继孔子和董仲舒之后,对中国影响最大的古代思想家。他祖籍徽州,但因长居于福建建阳,故其学又称「闽学」。朱熹认为世间万事万物有万理,这个「理」就是「太极」、「天理」。它在政治、伦理上的表现,就是「君臣、父子、夫妻」及「仁、义、礼、智、信」等「三纲五常」。其思想、理论最为后世统治者所提倡。不过,南宋的陆九渊另创「心学」,提出「心即是理」,「宇宙即是吾心」的主张,不同意朱熹的观点。他的思想体系,后来经明代王守仁的发挥,成为「陆王学派」。
一贯道貌岸然的朱熹,有次指斥他的政敌、太守唐仲友与妓女严蕊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为搞臭唐仲友,便逮捕严蕊,施以酷刑,迫她承认。然而严蕊虽为风尘女子,却不肯妄扳他人,宁死不认,尔后此事也就不了了之。?
这件公案在历史上闹得沸沸扬扬,大凡读过几本史书的人都晓得,但后面发生的事,却不为人所清楚了。原来,朱熹的这套桃色攻击法,又被他人借去“以彼之道,还施其身”了。1196年,监察御史沈继祖上疏,指责朱熹言行不一,引诱两个尼姑为小妾。皇帝要降旨贬他的官,吓得他上表谢罪,认罪,还骂自己“草茅贱士,章句腐儒,唯知伪学之传,岂适明时之用。”?
真真令人意外,看来,道学家中“道行”最深的朱熹,原来也是那种专灭别人的“人欲”,而不灭自己的“人欲”的假道学呵,更遑论一般道学先生们了。?
由此想到宋明道学家们“存天理,灭人欲”的道德特色,其一,便是上文所述的“律人不律己。”而其二,便是下文要讲的“律下不律上”。?
按说,封建社会中,最纵欲的当数皇帝了,哪一个不是三宫六院七十二妃。宋代以前,晋代武帝,拥有后宫佳丽一万多人,弄得他都不知如何应付了,只好坐上羊拉的小车,随便儿走到哪儿,就在哪儿安歇。宋代以后,那明代正德皇帝游龙戏凤,清代干隆皇帝几下江南处处猎艳,满天摘星,这些且不说,就说宋朝,宋徽宗与妓女李师师有染(《水浒》上亦有记载),宋理宗与妓女唐安安有染,以至于清代诗人史梦兰都作打油诗讽刺道“宋史高标道学名,风流天子却多情,安安唐与师师李,尽得承恩入禁城”。好了,如此巨大的“人欲”,怎不见道学家们置一词,批一字呢??
看来,“存天理,灭人欲”的道学家们既不会律己,也不敢律上,那幺,就只有律一律小民百姓了。?
清代著名哲学家戴震,对宋明理学剖析的极透彻。参考他的见解,笔者分析:理学把人的饮食男女、衣食住行、喜怒哀乐等本性欲望,都归入要“革尽”的“人欲”之中,以“旷世之高节”——也即超越现实、抹煞人性的禁欲主义来苛求于人民,于是乎,规律性地出现了如下后果:?
一是,由于事实上无法达到“灭人欲”标准而在理论上又已成立(宋明理学已成为当时社会思想意识主流),便造成理论与实践两张皮的格局,许多人以说一套做一套来适应此种社会环境,社会便弥漫开了普遍性虚伪(这才是最大的道德沦丧)。?
二是,由于许多人主观认定应该并可以“灭人欲”,于是习惯了以此标准去苛求他人,评价他人。而事实上他人又做不到“灭人欲”,于是便倾向于不满意他人,这造成人际关系的紧张,人际环境的残酷。?
三是由于上述二点导出的最根本的归宿:由于封建社会是等级压迫社会,权势阶层便在以上两点(“虚伪遮己”,“严苛待人”)上占尽上风,盖因权势愈大,便愈有条件在隐蔽地满足自己“人欲”的同时,去指责和剥夺他人的“人欲”,去迫使他人(主要是治下的小民)去做那作不到的“灭人欲”的事,于是乎,“存天理灭人欲”的理论便成为强者剥夺弱者,上层剥夺下层的武器,从而极大加剧了社会不公。
三、而犹不忍去犹的意思?
而犹不忍去犹表达了诗人依依不舍,还留恋不想回去。
这句出自明代文学家袁宏道所作的一篇散文《观第五泄记》。游人坐欹岩下望,以面受沫,乍若披丝,虚空皆纬,至飞雨泻崖,而犹不忍去。意思是说游人们有的人坐,有的人靠着岩石向下望,拿自己的脸接住迸起的水沫,开始就像一丝凉线,空空的都像编织物的横线,到了飞雨泻崖,还留恋不想回去。
四、三纲五常仁义为本存天理而灭人欲?
三纲: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五常:仁、义、礼、智、信。
三纲
三纲为:君为臣纲,君不正,臣投他国.国为民纲,国不正,民起攻之.父为子纲,父不慈,子奔他乡.子为父望,子不正,大义灭亲.夫为妻纲,夫不正,妻可改嫁.妻为夫助,妻不贤,夫则休之。
可见,正确的理解应该是,君主应该成为臣下的表率,父亲应该成为儿子的表率,丈夫应该成为妻子的表率,身处某种位置,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正人先正己,三纲非但不是奴役压迫,反而是对上位者的约束,三纲并非是为臣、子、妻定的,而是给君、父、夫定的!
五常
至于五常,爱之仁,正之义,君之礼,哲思智,情同信,春生化万物而成仁,秋刚正利收而为义,礼是形式,智为思想,信是保证,这些都是好东西吧,对三纲有误解情有可原,要是连这些都反对,那未免也太愤青了吧!以下是片面理解!
存天理灭人欲
“存天理,灭人欲”是朱熹理学思想的重要观点之一,人欲即佛教讲的三毒。后世人断章取意评判宋明理学时,多言“存天理,灭人欲”禁锢了人的自由等。此处“人欲”是指超出人的基本需求欲望,如私欲、淫欲、贪欲等,这些欲望是要革除的!其实,理学认为人的基本需求欲望即人们通常所理解的“人欲”即是“天理”——此处人欲即天理。通俗一点的说法就是人的欲望要有一个度!
五、而犹不忍去的意思?
而犹不忍去表达了诗人依依不舍,还留恋不想回去。
原文:游人坐欹岩下望,以面受沫,乍若披丝,虚空皆纬,至飞雨泻崖,而犹不忍去。
翻译:游人们有的人坐,有的人靠着岩石向下望,拿自己的脸接住迸起的水沫,开始就像一丝凉线,空空的都像编织物的横线,到了飞雨泻崖,还留恋不想回去。
《观第五泄记》是明代文学家袁宏道所作的一篇散文。表达了作者的喜爱、赞叹之情。
唐宋古文虽一定程度地突出了意义表现的中心地位,但未能构成情感表现层面的音乐美,这样的状况在晚明小品中发生了改变.晚明小品代表作家袁宏道提出的“独抒性灵,不拘格套”。
文中“瀑见”以前,语言以急促的节奏向前行进,“得石径”、“心悸”、“瀑见”的短句和其它语句之迅捷干脆,成功渲染了紧张的情感氛围。
将对瀑布心向往之的急不可耐,及瀑布突然呈现眼前的速度感生动地表现出来.“瀑见”之后,描写瀑布的语言都突出了一种惊叹感,包括“不容寸肤”之夸张,“皆”之强调,“撼山掉谷,喷雪直下”之比喻,“怒石横激如虹,忽卷掣折而后注”之跌宕。
都有离开对象之客观存在而以比喻、夸张等形式实现其情感渲染的特征,这正是一种凸显语言文字之音符性质的努力.
六、王守仁心学是什么,提倡去人欲,存天理?
提倡去人欲,存天理的是程朱理学。
阳明心学的内在结构是由知行合一和致良知构成的。在这一结构中,王守仁以心(良知)立言,又以良知释心.心(良知)就构成了王学的基石。在王守仁看来,心是无所不包的。物、事、理、义、善、学等都不在“吾心”之外,亦即是“心即理”。但他又认为,“良知”是心之本体,是人人生而俱来的,先验的,普遍的“知”。这种“知”是不待虑而知,不待学而能的本然,是“致良知”、为圣的内在可能性.同时,他又强调“良知”是外在的社会伦理道德与内在的个体心理欲求的统一(“天理之在人心”),是与天地万物同体的。正是这个充塞天地的“良知”(灵明),才使“我”与万物(包括社会)无间隔地一气流通,互不内外远近地融为一体。也正是这种天地间活泼泼的、“个个心中有仲尼”的“良知”,才感召人们去追求那种具有“凤凰翔于千仞”,“淳德凝道,和于阴阳,调于四时,去世离俗,积精全神,游行于天地之间,视听八远之外”②的“狂者”或圣人境界。这就极大地强调了主体意识的能动性,高扬了人格精神的伟大,成了“致良知”的主体后天努力的内在要求。在这里,王守仁突破了朱熹那种“天理”的绝对性,从而肯定了人欲的合理性。“致良知”就是如何为圣的过程,变本然的知为主体意识自觉把握的知的过程,也就是他所说的“知行合一”。在这一“致良知”的过程中,王守仁强调认识主体生命意志和情感投入。主要表现在:“致良知”是对“无一息之或停”的天道和作为人类意识历史积淀的《六经》等的动态认识过程。这里就要求认识主体要有历史感。同时,也表现在“致良知”是主体澄静体悟的情感心灵活动。随着认识能力的提高,人们对社会、人生的认识也就有一个“再体到深处,日见不同”而觉“有滋味”的不断深化过程。因此,“人若复得”“良知”,“完完全全,无少亏欠,自不觉手舞足蹈,不知天地间更有何乐可代”替与天地万物同体并一气漳通的超然自乐的人生境界。在这种境界中,主体人格精神获得了高扬,个体的生命存在价值得到了肯定,人的心灵被提升为与天地同体无古无今的永恒,而这正是生命的体验过程。从上文对王学的内在结构即“良知”、“致良知’等分析看出,王守仁的心学是一种体验哲学。七、“存天理、灭人欲”是什么意思?
“存天理,灭人欲”属于心性修炼。
“天理”是公,是大善,是人的仁爱之心。“人欲” 是私,是小恶,是人的自私之情。“存天理”就是存善,追寻天理,循道而行。“灭人欲”就是去恶,克己省身,修身养性。简单的说,“存天理”就是向善,“灭人欲” 就是去恶。通俗的理解朱熹的“存天理、灭人欲”就是要防范个人欲望的过度膨胀,追寻维护社会、道德、政风和民风的和谐与美好。八、"天理人欲"的哲学内涵是什么?"天理人欲"?
存天理灭人欲,格物致知意思是:保存心中的天理,消灭人的欲望。
九、宋理为什么主张存天理灭人欲?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是一类如切如磋的修身养性,这种修养在宋理 学中达到高峰, 即程朱理学提出的 “存天理, 灭人欲” 。 尤其是所谓知识精英的必要性,试论程朱自赎学说。 存天理,灭人欲” 在朱熹的笔下,“知经识理之君子”亦即现代的所谓知识分子,应该知道“圣贤千言 万语,只是教人明天理,灭人欲。”(《 朱子语类》卷十二)。 从“存天理、灭人欲”直接导出的是朱子的“饿死事小,失节事大”。这句话应该是 程颐发明的,因为《朱文公集?与陈师中书》记的是:“昔伊川先生尝论此事,以为饿死 事小,失节事大。” 察之经典,朱子的论点承自于先贤。 孔子提倡“死守善道”,说“匹夫不可夺志。”(《论语?子罕》); 曾子说:“临大节而不可夺也。”(《论语?泰伯》); 孟子说:“得志,与民由之;不得志,独行其道。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 能屈,此之谓大丈夫。”(《孟子?滕文公下》); 荀子说:“上不循于乱世之君,下不俗于乱世之民。仁之所在无贫穷,仁之所亡无富 贵。”(《荀子?性恶》); 《礼记?儒行》说:“戴仁而行,抱义而处,虽有暴政,不更其所。” 这类言论很多,都是朱子的论点在理论上的佐证。 不幸的是,朱子之后的中国即进入了中世纪的黑暗,元、明、清三朝是中国史上最为 专制的时期。唐、宋数代理学家们对社会的反思和建立起来的学说,被阉割之后成为禁锢 民众的桎梏。 后世反对封建专制,朱子关于“天理”、“人欲”论点也被证明为“封建卫道士”、 “反人类”、“坑害妇女”、“软刀子杀人”等等。另一方面,逃避现实的仕人们把理学 认同为个人修养的心学。在残酷的专制面前儒生们“躲进小楼成一统”,“吩咐梅花自主 张”,儒家精神没有了,理学的心法却得到畸形的发展,仕子的精神犹如女人的小脚越裹 越小,以致到了“万马齐喑犹可哀”的地步。 即使是近代中国,一些不容于现实社会或政治上失败的知识分子,同样把现代中国等 同于元、明、清三朝,同样以阴暗的心态表述理学。 在《墨子情怀》一文中,把孔子的思想定义为国家主义。而“存天理、 灭人欲”等源自于国家主义形成的对国家与民族的使命感,正是儒家精神。这种儒家精神 也生成为中国文化的传统,亦即“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是中华民族维持数千年文明 而不堕的根本原因。 历史上反儒的行为不胜于计,尤其是五四期间对封建的批判中,对儒家的否定更是深 刻。但是无论是梁启超、李大钊、陈独秀,或是自由派――西学派的严复、胡适,他们的 所作所为始终不离儒家精神――担当国家与民族的使命感。 真正的儒者是遵循儒家精神并 对前期儒家理论持批判态度者,而不是那些口不离“四书、五经”的腐儒,因为其遵循的 是儒家的另一个原则,即“维新”,而“维新”正是担当国家与民族的使命感进一步的体 现。 强调“存天理、灭人欲”,因为它是宋理学的精华。而宋理学在儒学中的地位, 从时代发展以及理论深化的角度看,它是达到了顶峰。一般把宋理学称为宋明理学,实际 上应该称为唐宋理学。因为它的形成是以唐、宋历史为背景,它的创始人是韩愈至朱熹的 数代人。元、明、清三代间,只是唐、宋理学的应用。它的政治化,大多已经扭曲了唐、 宋理学基本信念,或者说是唐宋理学在极其恶劣的政治条件之下,达到自己有所作为的底 线。
十、如何理解程朱理学的“存天理,灭人欲”?
程朱理学是新儒家的典型代表流派之一,它融合了儒家、佛教(禅宗)和道教哲学思想于一体,形成了以“理”为核心的哲学体系。
我们说,包括程朱理学在内的中国传统哲学,热衷于提高心灵的境界以达到超乎现世的境界,最终获得高于道德价值的价值,也就是“成圣”,即成为圣人,圣人的人格是所谓“内圣外王”的人格,内圣,是指内心具有圣人的才德,是就其修养的成就而言的;外王,对外施行王道,是就其在社会上的功用而言的。
要理解“存天理、灭人欲”的含义,就需要对“理”的内涵和特质作一番全面的探究。
01 程朱理学的“理”是什么
程朱理学的核心是“理”,在程朱理学看来,“理”就是世界的本原,也就是本体。朱熹说:“形而上者,无形无影是此理。形而下者,有情有状是此器。”(《朱子语类》)某物是其理的具体实例。如果没有如此如此之理,便不可能有如此如此之物。朱熹说:“做出那事,便是这里有那理。”(《朱子语类》)一切事物,无论是自然的还是人为的,都是其理。
朱子语录有一段说:“徐问:天地未判时,下面许多都已有否?曰:只是都有此理。”(《朱子语类》)又说:“未有天地之先,毕竟也只是理。”(《朱子语类》)理总是都在那里,就是说,理都是永恒的。
程朱理学的另一代表人物程颐把形而上的本体世界、也就是“理”的世界,描写为“冲漠无朕,万象森然”(《二程集》),全部的理都永恒的在那里,无论实际世界有没有它们的实例,也无论人是否知道它们,它们都一直在那里。
02 “天理”之至善特质
在程朱理学看来,每类事物都有理,理使这类事物成为它应该成为的事物,人也不例外,也有每个人之所以成为人的“理”,也就是“天理”。
这“天理”有什么特质呢?用朱熹的话来说,就是粹然“至善”:“却看你禀得气如何。然此理却只是善。既是此理,如何得恶?所谓恶者,却是气也。”(《朱子全书》)
每一个个体的人,为了具有具体性,为了成之为“人”,获得具体的物质的存在,必然无法具备“理”的普遍性,必然不能像“理”那样灵觉不昧、粹然昭彰,也必然不能合乎至善之理想的要求,也就是说有了“私欲”掺杂其中。这就是程朱理学提出“存天理、灭人欲”命题的缘起所在,也正是他们立论的前提和基础。
03 存天理之“公”、灭人欲之“私”
如上所述,既然天理粹然至善,人心私欲掺杂,为了达到“内圣外王”的理想人格,就必须要“格物”以“致知”,通过正心、诚意的功夫,深刻体悟宇宙天道之本原所在,认识到大千世界万事万物的具体性,体认到宇宙本体至高无上的普遍性所拥有的至善特质,由此生发出摒除私欲、与天理同一的自觉行动,最终达到与天地万物上下同流、臻于至善的“内圣外王”之境。
正如程颐所说:“人心私欲,故危殆。道心天理,故精微。灭私欲,则天理明矣。”(《二程集》)
可见,程朱理学的“存天理、灭人欲”,并不是要否定人的合理的欲求,而是要存天理之“公”、灭人欲之“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