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RSG的追求进度是从加拉太书到歌罗西书。今天早上一些弟兄姊妹来在一起,一同进入加拉太书三章。经过祷研背讲及互问互答,大家清楚地看见神的应许是与律法相对的,以下是一点研读心得。
| 应许 |
律法 |
| 永久的,神预先所立定的约3:17 |
暂时的,因人的过犯添上,也因基督这后裔已经来到就必须了结3:17,19 |
| 在先的3:17 |
在后的3:17 |
| 神直接赐给人的,是神说的话3:16 |
借天使中保之手设立的3:19 |
| 责任只在赐应许者3:20 |
责任在双方3:20 |
| 只赐给一个人3:16 |
对所有人有要求3:22 |
| 要求人信,得著应许的福3:14 |
要求人行,在咒诅之下3:10, 12 |
| 基督带进应许的福,就是包罗万有的灵3:14 |
没有供应,只能定罪、要求3:21 |
| 借着相信耶稣基督,成为成年的儿子,承受所应许的福3:26 |
在律法之下,就是在儿童导师的监管之下3:25 |